根据《屏山县财政局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屏山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屏财函〔2020〕188号)精神,屏山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申报2023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99200元开展宜宾市第四届“天府杯”创业大赛暨屏山县第二届创业大赛,拟拨付屏山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共计99200元(大写:玖万玖仟贰佰元整),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报拟拨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有异议的,以组织名义反映的,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9室,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邮政编码:645350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14日【我要纠错】【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