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邗江区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公开遴选扬州市邗江区产业引导母基金管理人的公告》的要求,扬州市邗江区产业基金管理办公室面向全国公开遴选母基金管理机构,经公开征集、内部评审,报邗江区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拟确定上海鼎晖百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产业引导母基金管理机构,特此公示,本结果公示期5天(2023年11月8日起至2023年11月12日),如对以上评选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邗江区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人:朱茜联系方式:0514-87862210邗江区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