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商洛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方案(2019年度)》补充修改说明如下:一、修改内容1.表2“1类声环境功能区一览表”中金凤山公园片区,其具体范围由“规划区内金凤山山体部分”修改为“东至道岭东边无名路,南至北环路和宁西铁路(金凤山路以东为南至宁西铁路,北至规划区内金凤山山体部分”,2.表2“1类声环境功能区一览表”中龟山公园片区,其具体范围由“规划区内龟山山体部分”修改为“东至龟山大道山体部分,3.表2“1类声环境功能区一览表”中沙河子镇绿地区,4.表3“2类声环境功能区一览表”中商州主城片区,南至龟山山体,西到构峪收费站(除去范围内1类区)”修改为“东到龙山村,北至北环路和宁西铁路(金凤山路以东为北至宁西铁路,在表5“商洛市中心城区主干道主要划分情况统计表”中补充主干道“环城西路,2.在“(五)4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中补充“交通干线边界线是指城市交通干线中各级市政道路与人行道的交界线,铁路交通用地边界线,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e)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