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在都城镇九塘路仁冲村13号后幢,土地证号:国土证字(1987)013815号,房产证号:粤房地权证郁字第0100001885号,上述房屋是被继承人马伯乐与其配偶聂俊英的夫妻共有财产,现聂俊英、马少田、马少梅、马达称马伯乐已去世,并均为被继承人马伯乐上述遗产的合法继承人,马达表示要求继承上述属于被继承人马伯乐的遗产,聂俊英、马少田、马少梅表示自愿放弃上述属于被继承人马伯乐遗产的继承权,故被继承人马伯乐上述遗产份额由其儿子马达一人继承,我中心拟对上述申请予以登记,公示期: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28日,请在公示期内向郁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郁南县都城镇二环西路45号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核准登记,郁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11月8日(联系人:张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