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办法加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财发〔2020〕7号)和《关于各区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沪人社职〔2021〕5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本区2023年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有关费用补贴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4日,如对公示名单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部门:奉贤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管理科联系地址:奉贤区南奉公路9501号1号楼313室联系电话:021-67199608邮编:201499电子信箱:fxrsrc@126.com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