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鼓励镇(街道)培育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且成长为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的,且企业成为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的,且成长为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的,8.鼓励规上服务业企业首次达规模,年销售额首次达2亿元、1亿元、5000万元、2000万元,9.鼓励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高速增长,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10.对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11.对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月度新增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