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技术创新项目(自筹类)的通知》(园区〔2022〕183号)要求,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2022年我市将继续开展自治区技术创新项目(自筹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重点所申报项目应是开发产业发展急需的关键技术、主导产品,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消耗、提高产品质量的工艺、技术与装备,二、申报条件(一)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是南宁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的制造业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二)项目具备创新驱动和产业带动能力,各申报企业3月7日起可登陆广西工业创新管理系统”(http://www.gxgycx.com)进行填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首次在“广西工业创新管理系统”注册的企业,按自治区工信厅的要求于6月15日、10月15日分两批将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推荐给自治区工信厅,请各县(市)、城区、开发区经信(发)局及企业注意时间节点,自治区技术创新项目(自筹类)是企业开展新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的重要途径,是企业申报自治区和南宁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重要条件,积极组织企业开展申报工作,联系人及电话:市工信局科技科梁卫平、曾启娟0771-5530512附件:1.《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技术创新项目(自筹类)的通知》(园区〔2022〕183号)2.2022年自治区技术创新项目(自筹类)汇总表3.2022年自治区技术创新项目(自筹类)申报书202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