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的通知》(闽农经函〔2023〕148号)文件精神,经初步筛选,拟推荐沙县金阳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和沙县金穗生态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参加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如对所公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实名提供确切的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后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确认申报名单,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98-5821052地址:沙县区长泰南路禹德大厦6楼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598-5822545地址:沙县区城关府南路4号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