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松阳县生态农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松政办发〔2020〕3号)文件精神,现有5家民宿经营主体和2家山耕经营主体参加第六届全国民宿品牌大会和“丽水山居”推介活动,符合参加展示展销活动经费补助条件,现将补助名单公示如下:序号经营主体名称补助金额(万元)1松阳汇诚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桃野民宿客栈)0.32松阳县有明堂文化创意有限公司0.33松阳县云影心谷民宿客栈0.34松阳县云端觅境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35松阳县忆半民宿0.36松阳县叶掌柜酒坊0.37松阳县照照农产品商行0.3公示期2023年11月6日至2022年11月1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农业农村局联系反应,电话0578-8819670,松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6日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