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推动广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引导广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明晰战略定位、完善公司治理,(责任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厅)(二)持续提升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实力,各市人民政府)6.支持地方法人保险机构加快发展,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7.支持地方法人证券公司做优做强,各市人民政府)8.支持其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升服务,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三)构建可持续的资本补充机制,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五)强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支撑,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19.完善风险处置机制,支持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强战略合作,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形成较为完善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政策扶持体系,建立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的考核评价机制,大力宣传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发展成果、品牌价值、社会责任以及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