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甘蔗优良品种选育后补助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第五条甘蔗优良品种选育后补助奖励对象为甘蔗优良品种的育种者,第六条甘蔗优良品种选育后补助奖励资金通过整合中央、自治区相关涉糖、涉蔗专项资金等渠道安排,第二章后补助申报、核验及发放第七条成立广西甘蔗优良品种选育后补助奖励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统筹甘蔗优良品种选育后补助奖励工作,第八条评审委员会按照“主体申报、评审核验、定额补助”的办法,第九条申报主体根据申报指南提出后补助事项申请,第十条评审委员会对照申报指南对申报材料进行核验,第十三条甘蔗优良品种选育后补助按照最高标准等级进行一次性奖励补助,甘蔗优良品种选育后补助奖励资金,第十七条申报主体应配合评审委员会开展异议调查,第二十三条参与后补助奖励评审组织工作的人员在评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附件:广西甘蔗优良品种选育后补助奖励评审委员会附件广西甘蔗优良品种选育后补助奖励评审委员会一、委员会组成主任:自治区糖业发展办主要负责人副主任:自治区糖业发展办、财政厅、科技厅、农业农村厅分管负责人,广西甘蔗优良品种选育后补助奖励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组研究提出甘蔗优良品种申报标准,(二)甘蔗优良品种选育推广后补助实行个人和单位回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