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协、财政局,机关各部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园区科协、企事业科协、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长沙市科协项目管理,提高财政经费使用绩效,推动我市科协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长沙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财发〔2016〕3号)要求,结合我市科协项目实施项目实施情况,对《长沙市科协项目管理办法》(长科协发〔2019〕34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长沙市科学技术协会长沙市财政局2021年11月29日相关附件下载:长科协发〔2021〕56号长沙市科协项目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