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年新注册且年产值达500万元以上的农业企业(合作社)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奖励扶持,对获得省、市、区“绿色食品牌”产业认证基地的农业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5万元的奖励扶持,对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的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扶持,对当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5000万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扶持(以纳税时申报的营业收入为准),当年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扶持,当年产值达到50万元且带动村集体经济经营收入达到5万元的合作社一次给予3万元奖励扶持,当年缴纳入库税款达5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奖励扶持,对当年新注册并入库建筑企业且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扶持,对当年纳入古城区“四上”企业培育库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企业分别给予补助5万元、3万元、2万元、2万元的奖励扶持,以上行业中当年纳入统计联网直报的企业且税款同步增长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5万元的奖励扶持,当年入库税款达100万元的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扶持,对被认定为国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扶持,对当年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库的工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服务业等且税款同步增长行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5万元、5万元的奖励扶持,并在古城区进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户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2万元的奖励扶持,当年营业额超过100万元且税收同步增长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