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扶持办法》)(顺府办发〔2023〕4号),现将2023年顺德区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第二批)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符合《扶持办法》的以下企业:(一)完成股份制改造,(二)成功在境内资本市场实现上市或挂牌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二)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成功在境内资本市场实现上市或挂牌,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给予最高50万元扶持,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三、申报要求(一)申报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二)申报资料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按照《2023年顺德区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扶持(第二批)申报办事指南》(详见附件1)准备相关材料,(三)申报程序申报单位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17日下午17:00时,(四)其他事项请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发动、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进行申报,附件:1.2023年顺德区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扶持(第二批)申报办事指南2.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顺府办发〔2023〕4号)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11月3日(联系人:李红梅、黄宏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