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原州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印发〈原州区2023年闽宁协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原党办〔2023〕60号)、《原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关于印发〈原州区2023年农特产品及手工艺品销售物流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原州区2023年农特产品及手工艺品销售物流补贴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原工商发〔2023〕38号)精神和要求,现对符合项目补贴条件的宁夏凤集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固原市原州区齐力种植专业合作社、宁夏思含掇绣文化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宁夏生龙肉制品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合作社)共计补贴资金700,00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向原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举报,举报电话:0954-2030444,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原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办公室107室,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原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将组织人员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将取消其资金补贴的资格,附件:原州区2023年消费帮扶项目资金补贴兑付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