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关于发放彭志菊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的公示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发布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24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30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12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过程管理要点>的通知》(渝人社办〔2021〕270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2022〕189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23〕84号)文件精神,拟发放彭志菊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现按规定公示彭志菊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报单位及培训名单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地址:秀山县人力社保局综合大楼526室,联系电话:023-76889309,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我们将对反映人信息及其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核实确不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附件:2023年秀山县脱贫人口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花名册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就业和人才中心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