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试点示范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支持建设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项目,建设培育一批自然科学类科普示范场馆(展厅),二、支持重点1、光伏示范科普项目优先支持有光储融合、交通应用、农业应用、信息技术、产业链提升、先进技术产品及应用,重点支持经认定的省级科普示范基地,具备丰富的光伏示范项目建设经验,2、申报场馆(展厅)类科普项目的承担单位应为科普基础较好的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科研机构,科普场馆(展厅)建成后要定期开展公益科普活动,面向全社会组织相应的科普活动,三、绩效指标:围绕基地提升科普能力建设研究的内容与成果,选择1-2处试点作为光伏发电建设示范区域,试点年度开展科普活动不少于10场次,则形式审查不予通过:1.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等符合《2023年度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要求,6.不存在重复、多头申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