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招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昌监管分局,(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昌监管分局)(三)加大保险资金引进力度,(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昌监管分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二、完善服务保障功能(四)提升健康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昌监管分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妇联、市残联)(五)加快布局商业养老保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昌监管分局)(六)健全特殊人群、弱势群体保险保障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残联、市邮政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昌监管分局)(七)深化车险市场改革,(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昌监管分局)三、加强保险产品创新(八)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昌监管分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九)探索发展绿色保险,(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昌监管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十)完善保险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昌监管分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十一)创新发展科技保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昌监管分局)四、优化保险行业发展环境(十二)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昌监管分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十三)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昌监管分局、市公安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十四)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昌监管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管局)(十五)营造良好保险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昌监管分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0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