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个人: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资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珠人社规〔2020〕1号)等文件规定,对各单位或个人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应将经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经初步审核,拟办理部分单位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日期为: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3日,公示期共3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56-2289630,附件:2023年第六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初审情况汇总表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11月1日附件:2023年第六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初审情况汇总表.xls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