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7〕48号)、《国家创业担保贷款广西实施管理办法》(南宁银发〔2017〕325号)、《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创业担保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南宁银发〔2020〕286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县按规定程序审核了韦将领等一人的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事项,为了使此项工作做到公正化、公开化、公平化,同时便于接受群众监督,现就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的事项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从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7日,如有虚报、套取等情况,请以实名向大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举报电话:0778-5872926,附件:大化县2023年11月国家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公示名单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1日文件下载:大化县2023年11月国家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公示名单.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