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细则(试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农办渔〔2023〕20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活动,经各主体自愿申请,县市、地州逐级审核,我厅考核,共有2个主体考核合格,现将考核合格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日至11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渔业监督处联系,联系电话:13579413026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408号308室附件: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考核合格名单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3年11月1日附件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考核合格名单序号创建主体名称(公章全称)地级市县、区创建类型创建面积(公顷)1福海县人民政府阿勒泰地区福海县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体31066.662博湖县博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湖县池塘养殖类68.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