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9】43号)文件精神,在各镇办推荐及企业自荐的基础上,经过实地考察、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等环节,拟认定“南强一号花椒加工基地”等3家基地(见附件)为韩城市2023年度创业孵化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11月1日至11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韩城市就业促进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913-5196963,联系人:樊诗莹附件:韩城市2023年度创业孵化基地拟认定名单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0月31日附件:韩城市2023年度创业孵化基地拟认定名单(共3家)(排名不分先后)1、韩城市南强一号农业发展科技创业孵化基地2、韩城市润友阳服装服饰创业孵化基地3、韩城市恒创博达创业孵化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