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原则上应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四川省地方标准,(五)符合地方标准的制定层级(属于全国范围内或全国某行业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不应申报),四、申报要求(一)申报的项目应对接我省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求,(二)有项目申报意愿的组织或者个人通过四川省标准化工作公共服务平台向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不直接受理非行业主管部门的项目申请,(三)如申报项目涉及有相似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四川省地方标准的,由我省辖区内的单位联合重庆市相关单位共同向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申报,五、其他要求(一)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标准复审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结合年度地方标准立项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在提交年度立项申请时应同时提交复审结论,与当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冲突、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技术进步、不符合地方标准制定范围、相关指标低于现行有效国家行业标准或交叉重复、引用了已废止标准等情况的标准必须提出修订或废止意见,(二)行业主管部门于2024年2月1日前将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申报函【含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汇总表和地方标准复审情况汇总表,将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申报函(pdf版和word版)、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附件3)、申报项目重要支撑材料以及标准草案(按需提供)等材料盖章扫描后上传至四川省标准化工作公共服务平台,联系人:杨方田石阳电话:028-866076051808090025813708195111邮箱:351726220@qq.com四川省标准化工作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182.140.197.180:1893/#/layout/index)四川省标准化工作公共服务平台技术QQ交流群:515750454四川省标准化工作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28-87789901/028-87789902附件:1.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汇总表2.地方标准复审情况汇总表3.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