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使用方案》要求,为有效激励和推动各涉农村(社区)积极开展“四小园”建设,拟对完成“四小园”建设任务的镇街予以资金奖补,奖补资金总额666万元,截至10月,各镇街均完成年度基础建设任务,并超额完成今年建成1000个农村“四小园”的任务,近日也已完成市级验收工作,符合资金发放条件,我局拟定了《2023年农村“四小园”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内,请采取书面或电话形式与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联系,公示期:2023年10月31日-11月6日联系电话:88221311附件:2023年农村“四小园”补助资金分配方案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31日附件2023年农村“四小园”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序号镇街任务村居数量建设任务数新建成数量奖补金额1南区街道3153392三角镇73586213火炬开发区52561154阜沙镇84077245南朗街道1470116426神湾镇52535157民众街道1890122548横栏镇115574339板芙镇1050713010小榄镇271351858111西区街道31521912港口镇840572413五桂山街道420241214沙溪镇1575794515东凤镇13651313916大涌镇1050723017三乡镇15751164518古镇镇12601083619坦洲镇1365773920黄圃镇1575984521南头镇6303118总数22211101674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