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2〕6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22年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机构注册成立和实际运营时间须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二、申报单位需填写《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证明材料必须与申报书所填内容对应,上传省级孵化器申报书及证明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主体责任,按要求填写《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审核表》,并在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中签字盖章,严禁虚报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四、各地科技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责任,并按要求出具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将本地区推荐函、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附件2)、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表(附件3)报送至我局高新处,邮箱:yckjjgxc@163.com)附件:1.《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2.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表3.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盐城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3月28日附件1: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2-定稿.pdf附件2:推荐表.docx附件3: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