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21〕28号),进一步规范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认定和管理以及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评价管理,结合工作实际,科技厅研究起草了《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2个文件,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征求意见时间为期30日(3月29日至4月27日),请于2022年4月27日18:00前将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科技厅,联系人:朱艳婷熊萌联系电话:028-68107801028-61999334邮箱:251817061@qq.com附件:1.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3月29日附件:附件1.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附件2.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