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财税政策支持(一)加大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实施力度,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对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对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按其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二手车销售额的0.5%给予奖补,对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冬游四川消费季”期间,对2023年10月7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对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对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对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对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对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资金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