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应县落实〈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宝人社[2022]8号文件精神,经镇区社会事业局受理、初审,我局就业处复核,现对吴文萱申请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反映被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公示期限自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日,联系单位:宝应县劳动就业管理处举报投诉电话:88276083宝应县创业人员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公示(附表一)(1).xlsx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