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个人:成都市锦江区拟出台非居民燃气用户燃气设施改造补贴办法,对锦江区辖区内按《安全生产法》《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成都市非居民燃气用户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实施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规定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实施用户燃气管线改造、实施瓶装液化石油气改用天然气的合法合规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与一次性补贴,发票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标准如下: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按“指引”规定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具备物联功能可接入智慧燃气平台)及其联动燃气切断电磁阀的,按照发票金额给予50%的一次性补贴,管道燃气用户每户补贴不超过1500元(含);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每户不超过600元(含),二、实施用户燃气管线改造按照《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因燃气管道隐患实施燃气管道改造及燃气切断电磁阀安装的,按照发票金额给予50%的一次性补贴,管道燃气用户每户补贴不超过1500元(含);瓶装液化气用户每户不超过500元(含),三、实施瓶装液化石油气改用天然气按照燃气安装工程款(以燃气工程实施合同金额为准)的30%补贴,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3000元(含),此次公示期15天(2023年10月27日—11月10日),请联系成都市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028-86726198,成都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