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财社〔2018〕24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新人社规〔2020〕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4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0〕8号)等政策文件要求,现对我县2023年沙雅县就业创业补贴落实情况公告公示如下:一、资金来源中央财政直达资金,二、资金支出使用原则按照新财社〔2020〕250号和阿地财办社〔2021〕5号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使用资金:一是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直接惠企利民,二是直达资金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原则,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违规转入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三是涉及专户管理的直达资金,由相关主管部门将资金拨付到最终收款人,做到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直接惠企利民,三、资金支出使用情况资金支出使用情况请见以下附件:附件:2023年10月沙雅县企业补贴各类表格公示监督电话:0997—8324609(县财政局)0997—8322552(县审计局)0997—8322388(县纪检委)0997—8362812(县人社局)沙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