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61号)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申请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现将审查符合补贴条件的卢旭香等16名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公示期:2023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联系单位:湛江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联系电话:3119274、3119276,附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公示名单(2023.10.26).xlsx湛江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