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财教〔2023〕70号莆田海峡职业中专学校: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地市)的通知》(闽财教指[2023]58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校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8万元(具体详见附件),款列“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资金分配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奖补资金按照乡村振兴补助、办学绩效奖补(含1+X)等因素进行测算安排,办学绩效奖补分配因素包括办学水平、教学创新、社会服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增长情况等,二、专项资金用途中等职业学校奖补资金,办学绩效奖补用于改扩建中等职业学校校舍、实验实训场地以及其他附属设施,支持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提质培优、产教融合,严禁将专项资金用于平衡预算,不得从专项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二)你校应根据年度预算下达情况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2),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并于2024年1月15日前将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及绩效自评表送荔城区教育计财股,附表:1.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预算表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荔城区财政局荔城区教育局2023年10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