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农农函〔2022〕51号关于公布清远市2021年度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清远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清远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运行监测有关工作,经各县(市、区)申报推荐、实地考察复核、征求市有关单位意见、公示,并报经清远市人民政府审定,本年度新认定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16家,监测不合格取消资格3家,截至2021年12月,全市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共215家,经清远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公布清远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名单附后),原已认定挂牌的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不在这次公布名单中的,自然丧失“清远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称号,附件:清远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清远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3月29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1.附件:清远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