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疫情防控工作,一、工作目标做好农业经营主体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保护农业生产经营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新雇佣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健康码、行程码异常人员、近期出现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等症状人员,第三章畜禽养殖、运输、屠宰场所1.加强返场人员管理,并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控工作,从事畜禽养殖、分拣、运送、销售、宰杀等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做好进出人员车辆、场区环境和工作服、工作靴及使用工具的消毒工作,工作场所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临时用工人员不雇佣中高风险区返回人员、市外来宿返宿未报备人员、健康码、行程码异常人员、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第五章渔业生产场所1.人员管理到位,不雇佣中高风险区返回人员、市外来宿返宿未报备人员、健康码、行程码异常人员、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第六章高标准农田工地等农业项目建设场所防控1.严格管控外来人员,并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控工作,3.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