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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3-10-25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6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相关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二、推荐名额及要求(一)国家级项目:各地、各部门原则上可推荐国家级基地候选项目和工作室候选项目各不超过2个,国家级基地和工作室候选项目原则上推荐省级基地和省级工作室,(二)省级项目各地、各部门原则上可推荐省级基地候选项目和工作室候选项目各不超过3个,建设实施已满5年的国家级省级基地项目单位,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资格及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省级项目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财政厅等相关省级部门发文公布,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省级部门检查评估,五、申报材料(一)国家级项目1.国家级基地:推荐函、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及附件材料,2.国家级工作室:推荐函、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及附件材料,《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5、6,申报单位须同时提供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自评表和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自评表(见附件8、9),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方式: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人:郑鹏、王先伟电话:028-86110567电子邮箱:scrszjc@163.com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54号邮政编码:610041附件:1.国家级项目申报条件2.省级项目申报条件3.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4.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5.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6.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7.四川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8.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自评表9.国家级(省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自评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2023年10月23日附件:1.国家级项目申报条件.doc附件:2.省级项目申报条件.doc附件:3.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doc附件:4.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doc附件:5.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doc附件:6.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doc附件:7.四川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doc附件:8.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自评表.doc附件:9.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自评表.doc打印本页关闭窗口分享到:上一篇:关于开展2023年“创梦天府”创业指导活动的通知下一篇:关于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内部控制信息化管理平台系统运行使用服务采购项目的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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