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继续实施并新增两项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内容,通知如下:一、小升规奖励,继续对省财政奖励我市年度“规下升规上”工业企业的资金按1:1比例给予配套,二、首次升规企业在库奖励,对2021-2023年升规后第二、三年均保留在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内的工业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奖励,三、“新开业(投产)”升规企业奖励,对2023-2025年年度“新开业(投产)”升规的工业企业,每家给予30万元奖励,如企业升规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00万元,每家额外再给予10万元奖励,以上奖补措施的申报资料,请各区政府积极宣传我市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政策,推动更多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并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