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尔盖县各企业: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流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的功能作用,落实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领条件参保企业上年度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费满12个月,且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属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二、返还比例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三、申领时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四、其他事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对以上政策有疑问或咨询申报事项,请拨打咨询电话:0837-2298394,若尔盖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