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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开展南宁市2023年第三季度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就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10-23
决定组织开展南宁市本级2023年7月-9月“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就业券补贴”等7项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本次补贴申报对象范围(一)在南宁市本级(不含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后文简称四县)、横州市、武鸣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或社会组织,二、补贴申报条件(一)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二)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对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或社会组织,(三)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1.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企业,并与新增就业人员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企业或社会组织,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企业或社会组织,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八)本次“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等4项社会保险补贴不重复享受,(九)本次“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就业券补贴”等3项就业补贴以及“一次性扩岗补助”均不重复享受,南宁市各县(市、区)业务咨询电话横州市就业中心0771-7238333宾阳县就业中心0771-8230750上林县就业中心0771-5227978马山县就业中心0771-6822183隆安县就业中心0771-6522244武鸣区就业中心0771-6223717南宁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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