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16号),现下达你市县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项资金请列入2022年“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二、补贴资金从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入市县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请各市县尽快与当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支机构做好衔接工作,理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机制,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补贴,三、请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0〕10号)和《2022年海南省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琼农字〔2022〕107号)要求,抓紧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及时发放补贴,做好预算绩效管理,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分配表2.2022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海南省财政厅2022年3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