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经济发展局:你局《关于上报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8万吨/年电子级过氧化氢项目、甲苯氯化物节能改造项目、改扩建10万吨/年次氯酸钠项目、4.465万吨/年甲苯氯化物衍生产品项目及1.08万吨/年苄基芳烃油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常新经发节能〔2022〕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8万吨/年电子级过氧化氢项目、甲苯氯化物节能改造项目、改扩建10万吨/年次氯酸钠项目、4.465万吨/年甲苯氯化物衍生产品项目及1.08万吨/年苄基芳烃油项目,4二氯甲苯等甲苯氯化物衍生系列产品合计4.465万吨、苄基甲苯(M/DBT)5000吨、苄基C95000吨、多芳基烷800吨及副产盐酸4.82万吨的生产能力,我委委托常州圣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江苏兰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节能报告以及常州圣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对该项目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以及常州圣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二、主要能耗指标:项目改扩建前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47万吨标煤(当量值)、2.94万吨标煤(等价值),改扩建后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98万吨标煤(当量值)、2.73吨标煤(等价值),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4889.16吨标煤(当量值)、-2060.39吨标煤(等价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482吨标煤/万元(当量值)、0.664吨标煤/万元(等价值),单位产值能耗不高于0.205吨标煤/万元(当量值)、0.282吨标煤/万元(等价值),五、请你局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建设单位应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验收,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制节能报告并完成节能审查手续,(项目编码:2019-320411-26-03-313800)附件:常州圣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8万吨/年电子级过氧化氢项目、甲苯氯化物节能改造项目、改扩建10万吨/年次氯酸钠项目、4.465万吨/年甲苯氯化物衍生产品项目及1.08万吨/年苄基芳烃油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3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