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省国际科技合作研发项目和经费管理,根据《海南省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2〕2号)和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口海关联合出台的《关于印发〈海南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经费及设备和材料跨境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琼科〔2019〕187号),我厅起草了《海南省国际科技合作研发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现征求贵单位意见,请于4月8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省科技厅,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附件:海南省国际科技合作研发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海南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3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唐欢,电话:65376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