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省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暨稳就业工作视频会议要求,根据《榆林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榆就工发【2023】1号文件规定,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经审核米脂县冀东水泥厂、米脂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共吸纳8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享受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现将补贴名单予以公示,凡对上述享受企业一次性吸纳补贴人员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与米脂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联系,公示期:2023年10月20日—10月26日联系电话:0912-6217107附:米脂县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表.xlsx米脂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