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49号)、《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洱市财政局普洱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发放衔接工作的通知》(普人社发〔2022〕2号)等文件规定,以下人员在申请2022年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过程中,经我单位对其申报资料初审及复核,符合享受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人数3人,金额3,000.00元,公示期为2023年9月22日起5个工作日,如发现以下外出务工人员真实性和补贴资金情况不属实请向江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监督电话:0879-3721266、3721857,监督举报电话:0879-3721857,公示名单如下:江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9月22日江城县2022年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贴申报花名册-----第十三批申报单位(签章):江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制表时间:2023年9月22日序号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人员类别在职时间稳定就业月数补贴金额(元)补贴期间批次1彭进男汉族群众脱贫人口2022.13个月以上¥1,000.002022年第十三批2段升红女哈尼族群众脱贫人口2022.13个月以上¥1,000.002022年第十三批3白江艳女哈尼族群众脱贫人口2018.53个月以上¥1,000.002022年第十三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