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49号)、《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洱市财政局普洱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发放衔接工作的通知》(普人社发〔2022〕2号)等文件规定,以下人员在申请2023年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过程中,经我单位对其申报资料初审及复核,符合享受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人数11人,金额11,000.00元,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3日起5个工作日,如发现以下外出务工人员真实性和补贴资金情况不属实请向江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监督电话:0879-3721266、3721857,监督举报电话:0879-3721857,公示名单如下:江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0月13日序号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人员类别外出时间稳定就业月数补贴金额(元)补贴期间1普清连男哈尼族群众脱贫劳动力2019-02-143个月以上1,000.002023年2张捌拾男哈尼群众脱贫劳动力2023-06-093个月以上1,000.002023年3张志祥男哈尼族群众脱贫劳动力2023-02-203个月以上1,000.002023年4李建成男哈尼族群众脱贫劳动力2023-03-063个月以上1,000.002023年5鲍田应男哈尼族群众脱贫劳动力2018-02-173个月以上1,000.002023年6李应忠男哈尼族群众脱贫劳动力2022-02-253个月以上1,000.002023年7张强男哈尼族群众脱贫劳动力2012-08-273个月以上1,000.002023年8白磊男哈尼族群众脱贫劳动力2021-10-133个月以上1,000.002023年9罗卫平男彝族群众脱贫劳动力2023-02-093个月以上1,000.002023年10罗东伟男哈尼群众脱贫劳动力2022-06-013个月以上1,000.002023年11蔡华男彝族群众脱贫劳动力2023-04-013个月以上1,000.00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