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鸭山市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来源:双鸭山市商务局时间:2023-10-1609:31:13.0【打印本页】【关闭窗口】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2023年度省商务厅、财政厅拨付我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引导各地统筹推进外经贸高质量发展资金)214.36万元,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双商务联字〔2023〕1号),截止2023年10月13日,现将双鸭山市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公示如下:一是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国际标准认证及产品认证)项目5个,分别为:黑龙江和兴农副产品有限公司17万元;宝清县金兴源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3.95万元;宝清县中庆农副食品有限公司3.34万元;宝清县晋城农副产品有限公司2.8万元;宝清县兴达农副产品加工有限公司2.1万元,二是支持外向型企业转型升级(通过贷款贴息支持进口资源类商品因资金不足进行银行贷款)项目3个,分别为:饶河县汇森商贸有限公司7.27万元,饶河县久泰进出口有限公司17.6万元,饶河县松林商贸有限公司7.5万元,三是支持外贸企业打造自有品牌(设备购置及技术改造)项目4个,饶河县久泰进出口有限公司70.5万元,宝清县兴达农副产品加工有限公司10万元,公示期:2023年10月16日-10月20日,对超出公示期的异议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附件:双鸭山市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拟分配情况表附件下载(责任编辑:双鸭山市商务局)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