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报送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的通知》(粤工信财审函〔2023〕5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街组织辖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列入名单的企业请于2023年10月12日前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并于10月13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含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所在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二、各镇街请于10月16日上午下班前将经审核的申请企业名单(附件1)及企业相关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我局制造业创新科,各镇街可于每月20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将辖内申请企业名单和相关纸质材料报送我局,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提交补充申报,五、各镇街应对辖内名单企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形成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名单(附件2),于每月20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报送我局,名单内企业自不符合政策条件之月起不再享受政策,附件:1.2023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2.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名单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0月12日(联系人:苏先生,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635室)附件下载:附件1:2023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xls附件下载:附件2: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名单.xls附件下载: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报送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