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评估机构(一)区民政局负责本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二)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三)区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的复核工作以及对举报、退出评估的裁定,(四)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参评社会组织的材料准备和业务培训,负责组织评估专家审阅材料和实地查看等初评工作,符合评估条件的社会组织请于2023年10月18日前递交《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正反两面复印件,材料递交至南京市玄武区社创谷(玄武区苏宁大道8号徐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4楼),通知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初评及实地考察,参评社会组织于2023年10月31日前,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参评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2023年11月5日前将补充材料递交至南京市玄武区社创谷(玄武区苏宁大道8号徐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4楼),2023年11月10日前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对第三方机构递交的专家初评意见进行终评,下载“2023年度玄武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等材料”填写打印,申报3A级的社会组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装订材料,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评估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圆圆83677073王琼17327787809(二)申报书及材料接收联系人:王琼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社创谷(玄武区苏宁大道8号徐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4楼)联系电话:17327787809附件:2023年度玄武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等材料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2023年10月12日编辑:王圆圆审核:黄文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