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七届枣庄市乡村之星选拔推荐人选的公示根据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做好第七届枣庄市乡村之星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枣农人字〔2023〕3号)文件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选拔推荐并组织评审,山东东滕阿胶有限公司张杰同志通过区级评审,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平公正公开,现予以公示,对该人选如发现有影响推荐的情况或问题,可在公示期内(2023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向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受理单位地址: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光明西路1677号浙商大厦211室)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举报电话:0632-8690078邮箱:gxq8691369@126.com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