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根据《湖北省“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湖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推进我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决定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和重点(一)贯彻落实《湖北省“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情况,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情况,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墙保温工程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情况,(二)各责任主体执行《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规范情况,重点地区在房屋建筑与市政设施工程领域推广应用磷石膏建材情况,二、检查时间和安排(一)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于11月10日前完成自查及对所辖县(市、区)的检查,具体检查方案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三、检查要求(一)检查以各地自查为主,以检查促进年度工作任务完成,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汇总年度前三季度工作情况,联系人:陈天宁电话:68873063、阮帆电话:87715785邮箱:bkc@hbszjt.net.cn附件:1.城镇民用建筑项目统计表2.绿色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项目统计表3.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统计表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统计表5.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项目统计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10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