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南委办发〔2017〕20号)相关规定,经复审,以下申请对象符合享受人才奖励房资格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反映情况,联系方式:建瓯市委人才办:0599-3719719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0599-3721139接待科室: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来信投寄: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姓名工作单位人才类别毕业院校及专业到我市工作时间人才奖励房标准王洁建瓯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山西大学旅游管理专业2017.0860㎡或30万元购房补助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欢迎关注建瓯市政府微信公众号“建瓯政务”,随时在手机上关注本站更新的信息。